站 内 搜 索:   
最新文章
 北京婚姻法律师-杨晓林律师-北.. 
 离婚了,债务如何清偿?---郑.. 
 郑建和律师被江苏省律协省直分会.. 
 郑建和律师应江苏省司法厅邀请参.. 
 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、成因、存在.. 
 各被授权外办及代办单位名单  
 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.. 
 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公证简介  
热门文章
 离婚协议书-离婚协议书范本-如.. 
 离婚,财产分割注意什么? 
 不能起诉离婚的情形有哪些? 
 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?.. 
 离婚的方式有哪些? 
 离婚案件诉讼费如何计算? 
 协议离婚基本程序--离婚协议书.. 
 走出离婚诉讼的误区  
  婚姻法律师网 -=> 离婚诉讼指南 -=> 正文

离婚案件举证要点要点

文章作者:本站编辑    发布时间:2007-8-25 12:04:50    浏览次数:
(一)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:

1、户口本、居民身份证、结婚登记书、复婚证;

2、离婚证、人民法院判决书、调解书;

3、劳改、劳教单位的证明信;

4、有代理人的,其代理人身份的证明和代理事项、权限、期限、形式的委托书。

(二)当事人婚姻基础方面的证据:

1、婚前相识、相恋经过的自述及介绍人的证言;

2、有关物品、信件;

3、包办、买卖婚姻的证人证言;

4、婚后情况自述、邻居证言。

(三)证明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的证据:

1、草率结婚的自述及有关知情人证言、婚后仍无感情的陈述;

2、一方或双方有虐待对方亲属的事例,有关人员的证言;

3、证明一方骗婚的证据;

4、包办、买卖婚姻的事实、证言,物证;

5、人民法院对一方的重婚认定法律文书,通*、赌博、酗酒的证明,一方被判长期徒刑的判决书;

6、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,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;

7、县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书;

8、婚后分居的证明;

9、其它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。

(四)证明离婚财产的证据:

1、双方各自财产的来源证据,财产取得时有关证人证言;

2、共同生活期间取得财产的证据;

3、子女各自财产的证明;

4、房屋产权的证明、合资建房的证据、证人证言;

5、个人债务及家庭债务的证据。

(五)证明子女抚养能力的证据:

1、双方的经济收入证明;

2、双方教育水平的证明和生活环境优劣的证明;

3、确定抚养费的参考材料。

(六)女方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起诉离婚的证据应具备以下条件:

1、通奸怀孕;

2、淫乱或卖淫怀孕;

3、非法与他人姘居或重婚怀孕;

4、分娩后一年内下落不明的证明。

(七)对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,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离婚的必须具备下列规格:

1、被告患有精神病且无法治愈的医院证明;

2、被告因犯罪被判刑的判决书;

3、被告与他人通*或淫乱、卖淫,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或有关人员的证言、被告的陈述。

(八)其它原因的证明。
打印本页】【关闭窗口
 上一篇文章:诉讼离婚的一般程序
 下一篇文章:法院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
本站首页‖律师加盟‖权利说明‖欢迎来稿‖网站服务‖网站论坛‖来访路线‖返回顶部
联系地址: 中国*南京市江东北路301号滨江广场1幢9层(江苏铭律律师事务所) 邮编:210036
郑律师联系电话: 025-85114321 13913981139 网站联系信箱: 64zjh@163.com
婚姻法律师网属公益性学习型法律网站,不属于任何机构,纯为学习交流之用。苏ICP备05047334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