站 内 搜 索:   
最新文章
 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、成因、存在.. 
 各被授权外办及代办单位名单  
 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.. 
 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公证简介  
 涉外收养文书办理公证、认证的有.. 
 涉外收养的程序 
 涉外收养成立的法律适用 
 涉外收养解除的法律适用 
热门文章
 离婚协议书-离婚协议书范本-如.. 
 离婚,财产分割注意什么? 
 不能起诉离婚的情形有哪些? 
 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?.. 
 离婚的方式有哪些? 
 离婚案件诉讼费如何计算? 
 走出离婚诉讼的误区  
 协议离婚基本程序--离婚协议书.. 
  婚姻法律师网 -=> 网站服务范围 -=> 正文

离婚诉讼案件代理服务-婚姻法律师服务

文章作者:本站编辑    发布时间:2007-8-11 22:56:00    浏览次数:

离婚诉讼案件代理服务

离婚案件是婚姻法律师网主要诉讼业务之一,目前占据婚姻法律师网诉讼业务的 60% 以上。

网站律师提倡诉前与对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协商,一是尽量通过非诉方式解决矛盾,二是对对方的态度及客观情况有一个大概的了解,得出一个对委托方较为客观公平的判断结果。

但如协商不成 ,如:另一方在财产分割或补偿上提出要求过高,一方无法满足,导致不能协议离婚;或者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,这时,只好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,虽是无奈,但毕竟是唯一的选择。

律师在此时接受委托、听取一方当事人的陈述后,对整个案情有了大概的了解,掌握了双方争议的焦点,然后再根据自己掌握的法律法规,对僵持局面进行客观判断后,可与对方当事人联系进行诉前调解。一方当事人委托律师,对另一方当事人的心理会造成一定的压力。虽然另一方当事人知道离婚迟到会上法院,但真正面对律师及法院对其内心也是会产生震憾的。因为与律师谈不成,下一步无疑就是上法院打官司。因此,律师的出现,可以使另一方产生心理压力的同时,客观认识到自己所处的位置,及反思自己的要求是否合理。一般一方在请律师后,另一方也会到律师事务所咨询相关事宜,或听取父母、亲朋的意见,作好与律师面谈或诉讼的准备。

在诉前协议的同时,律师就要做好诉讼调查取证的收集和排序工作,不能寄希望于诉前调解,要作好更远的战斗准备。一旦诉前调解不成,律师就可代领当事人上法院立案,将已准备好的诉讼证据材料递交至法院,准备开庭。

一般而言,当事人在离婚诉讼整个阶段的心态有三个转变:请律师前后、立案前后、开庭前后心态都会有变化,变化会趋于理性,趋于现实。谈判成功的可能性随着阶段的进展而增大,律师不能放弃任何一个可以协商解除婚姻关系的机会。

律师代理离婚案件不仅是唇枪舌战,更是一场心理战。谁的心态更沉着、谁的目光更犀利,谁能不失战机地把握对方的心理变化,谁就可能在诉讼中为委托人争取主动 ----- 虽然,离婚诉讼中不存在胜诉者!

婚姻法律师网离婚诉讼的收费标准是:

不涉及财产争议或案件财产争议标的额在20万之内收费 3000-5000 元,争议标的额在 20 万元以上的,超出部分加收 1% 。

郑建和律师 手机:139139-81139 电话:025-83276529

婚姻法律师网 地点: 中国江苏 南京市广州路140号随园大厦17层(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)

打印本页】【关闭窗口
 上一篇文章:离婚财产调查法律服务-离婚财产调查-婚外情调查-第三者介入调查-包二奶调查-婚姻法律师网调查服务
 下一篇文章:离婚案件法律咨询服务-婚姻法律师服务
本站首页‖律师加盟‖权利说明‖欢迎来稿‖网站服务‖网站论坛‖来访路线‖返回顶部
联系地址: 中国*南京市山西路67号世界贸易中心A1幢24层(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) 邮编:210024
郑律师联系电话: 025-83276529 13913981139 网站联系信箱: 64zjh@163.com
劳动律师网属公益性学习型法律网站,不属于任何机构,纯为学习交流之用。苏ICP备05047334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