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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法院受理那几类涉外离婚案件

文章作者:本站编辑    发布时间:2007-12-23 17:25:10    浏览次数:
 1.我国公民与外国公民在我国要求离婚的。
     2.华侨、港、澳、台同胞同国内公民在我国要求离婚的。
     3.双方均为留学生或出国人员,要求在国内离婚的。
     4.双方均为华侨、外籍华人或一方为华侨,另一方为外籍华人,现已在国内定居,要求在国内离婚的。
     5. 一方居住在国外,另一方居住在国内,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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